一、依據家庭教育法規定,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4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又教育部釋示「有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之範圍,包括所有教師及行政人員(含校長及長期代理教師),不含鐘點教師、留職停薪教師及單純執行庶務行政之工作人員,如:主(會)計、人事、幹事、工友及廚工等人員。」

二、旨揭研習係為增進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接受家庭教育專業研習之情形、提升學校教師對家庭教育議題知能,推展學校家庭教育。

三、研習日期、地點、報名方式:
(一)日期:113年11月10日(星期日)上午10時至12時。
(二)地點:高雄市前鎮區獅甲國民小學-多功能教室(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45號1樓)。
(三)人數:40人。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3年11月1日(星期五)前逕自「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登入報名,課程代碼:【4730664】。

、參加對象: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之推展家庭教育教師及行政人員。

、辦理日期因適逢假日,參與人員得於二年內覆實補休(課務自理)。

、檢附培訓計畫1份,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2小時,其他未盡事宜,請洽教育局家庭教育中心吳小姐(07-7409350分機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