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14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企字第11331080800號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函以,請加強宣導並落實公部門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相關事宜一案,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人事總處113年11月11日總處綜字第1131001907號函辦理。
二、檢附人事總處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