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誤會,這不是股票投資說明會!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11月29日緩衝期將至,高雄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與公關室共同策劃拍攝宣導影片,由大隊長黃元民扮演投資老師,提醒用路人騎乘微電車注意事項,好的老師帶你上天堂,大隊長帶你省荷包!
微電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已全面納入管理,所有車主需在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程序並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騎乘,車主應儘速完成掛牌程序以免受罰,113年11月30日起如仍未領用牌照行駛,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第1項1款規定,處所有人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而其他常見違規行為也將加強取締,如騎乘未戴安全帽,可依同條例第73條4項規定,處駕駛人300元罰鍰;微電車載人,可依同條例第76-1條1項1款規定,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駕駛人未滿14歲,可依同條例條例第72-2條第1項規定,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車輛移置保管。
高市警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便利性高,越來越多人使用當代步工具,請各位駕駛朋友騎乘時應遵守相關規定,以維護道路通行秩序,也請把握最後時間完成掛牌程序,投資理財可能有賺有賠,但騎乘未懸掛號牌的微電車,結局只能血本無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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